2019年3月27日 星期三

貓下去三月女孩節2019_【寫給女孩們的】系列NO. 16_〈3字頭女孩的戀愛〉by 牛沛甯(時尚媒體公關)







我想試著寫寫看很cliché的命題「愛情」。因為依照最近生活周遭的狀態判斷,這是過了3字頭年紀的女孩都必會遇到的階段性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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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講講我自己,以一段中性不帶任何炫耀之意的客觀式陳述,從國中開始認真交男友,至今最長也可以算是唯一的空窗期是半年,而那已經是15年前的事了。(讀完以上,請問各位腦中浮現的是一帆風順還是跌跌撞撞?)


眾多細節就不在此贅述,但這快20年的戀愛資歷,有天突如其來被一分為二,我的人生也可以說是一分為二。分水嶺是2012年,出發去留英前,身為一個地道的台北女孩是沒有離過家的;當時有位論及婚嫁的男友在台灣等我歸國,在這位男友之前(包含這位)可以統稱為A人生。


我的A人生戀愛終極目標一直是結婚。但結婚對我來說,並不是渴望共組家庭生一窩小孩,而是對愛情的純粹紀念,或該說是「想對一個人忠貞不二」的具體紀念。


只是接下來的發展是,忠貞個屁,才住進倫敦沒滿半年,我就愛上另一個女孩。不顧身邊眾人的不理解,和最適合並且最愛我的男人分手,從此以後與女孩們糾纏和相親相愛了6年之久。女孩和倫敦推翻了我過去一切的價值觀和戀愛目標。


以往我在尋找的都是值得結婚的男子,從不追求「只在乎當下」的愛情,而後來,人生教我不先在乎當下也不行,因為妳是無法像與男人結婚一樣一眼望穿未來的。


於是我的B人生展開了,像是打開一道門,門後有很多好玩的新事物等著我學習,最大的改變是看待性別的眼界與心態從此不同了,面對我時尚圈工作中最常遇到的同志好友們,也能用更多元的角度去欣賞他/她們的好了;關於結婚,不再是戀愛的終極目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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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有趣的問題相繼產生,比方說,我算是異性戀、同性戀或雙性戀?在喜歡女生時,到底該把對方當成女友或男友?和女生在一起vs 男生在一起的不同相處模式心態,哪個最適合我?該怎麼向家人出櫃?


在與另一半討論或獨自思考以上Q&A時,其實我經常陷入過去A人生的老套窠臼,甚至會驚訝發現大部份人被華人世界的道德價值觀綁架的多嚴重,不經意的歧視、不尊重和貼標籤常常發生。


所以這一段全新的戀愛體驗,可說是不斷從每件新鮮事中闖關修正。回顧自己在時尚產業工作了10年,從沒覺得曾經有一刻真正懂得「時尚」;同理可證,談了20年的戀愛,想必也還沒懂了什麼是「愛情」。






就算如此,我與我身邊過了30年紀的女孩一同經歷了更多修成正果與交往多年分手的結局,有些人選擇妥協,有些人選擇單身,有些人選擇自由,而我還是一直盡力保持快樂戀愛中(與男友)。


在刻板印象中的30世代女孩,因為青春消逝而漸漸變少的選擇權,在我眼中其實是充滿無限可能的:妳因為越來越清楚什麼是適合自己的樣子,所以美麗;妳更知道如何豐富自己的人生,所以持續綻放。


30世代也許是女孩一生中最棒的年代,

 因為還有那麼多不確定,正等著妳去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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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末還是警告一下,所有的30世代女孩們,妳真的很有可能在某次唐國師算出的12年戀愛大運中,不小心找到那個讓人很想閃婚、不為生子只為紀念愛情的對象;所以,結婚基金,還是要先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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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牛沛甯VICKY NIU,現職時尚媒體精品公關,旅遊書作家,個人著作有《倫敦,藝遊未盡》;與設計師林容伊共同創辦網路時尚旅遊觀察品牌NONTWINS】,於2017年出版了一日倫敦人的風格散步》旅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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