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0日 星期六

紐約的朋友,紐約的雞尾酒 / 曼哈頓的鬼店 by 陳德政









老天!我願意付出任何東西來交換酒精。
我願意用我該死的靈魂來交換一杯啤酒!

傑克托倫斯




傑克托倫斯是電影《鬼店》(The Shining)裡的主角,他的職業,不知幸或是不幸,是個作家。你知道的,唯有寫作的人才會說出「我願意付出任何東西來交換酒精」這種鬼話。


飾演傑克托倫斯的是真實世界中另一個傑克傑克尼克遜。我的同齡人,都會記得他在《愛在心裡口難開》(As Good As It Gets)那句影史告白經典「妳讓我想成為一個更好的男人」,這多像一個酒精中毒者去參加匿名戒酒會之前對心愛的另一半做出的宣誓呢?


要不要猜猜傑克尼克遜在《愛在心裡口難開》裡的職業?也是個作家。


我滯留在紐約的那些年,充其量只算個writer-wannabe,每天照三餐把部落格當碩士論文在寫,就看能不能釣到什麼出版社小編寫信過來說:你好!我們好喜歡你的作品,有榮幸幫你出書嗎?


但這種機率,就像想在巷口酒吧釣到天命真女(結婚對象)一樣,是微乎其微的。我回台灣前的最後一個冬天,部落格上那些不知究竟有沒有人在讀的成千上萬字在布魯克林公寓的頂樓捲成一縷高遠的狼煙,隨著寒意愈來愈深濃,那煙的形狀也愈來愈像一種求生的手勢。


當傑克托倫斯攜家帶眷入住深山的鬼店前,店經理預先警告他說:「在咱這兒過冬,你要耐得住孤獨和隔絕!」倘若耐不住會發生什麼事情?在中邪似的拿斧頭把妻小砍成碎片前,傑克兀自漫遊到鬼店裡的The Gold Room,是一間Hotel Bar


來杯波本加冰塊!


面露凶光的傑克在空無一人的吧檯前向酒保點酒,那酒保顯然是個鬼魂,倒給他一杯Jack Daniel’s。威士忌的種類有千百種,為何偏偏是Jack Daniel’s?因為,傑克在片中的小孩就叫Danny,這是導演庫柏力克玩弄象徵主義的又一力作。


我在紐約的最後一個冬天:孤獨()隔絕()該死的靈魂(✓✓)為了酒精,也為了幾許溫暖,我會在雪深及膝的冬夜裹著厚外套出門,低頭快速走進F線地鐵站,從駛入曼哈頓的第二站迪蘭西街鑽出來,再低頭快速走進一個叫Bowery Ballroom的地方,那是我最常去的一間Live House,某種意義上,它就是我的The Gold Room


人在曼哈頓,向酒保點Manhattan調酒當然是很聳的一件事,擺明自己是觀光客來著。若是炎熱的夏天,我會要一瓶Brooklyn Lager(因為是在曼哈頓喝,這舉動稍微不聳),若是寒冽的冬季,我會要一杯Jack & Coke,即Jack Daniel’s加可口可樂。


Motörhead的主唱Lemmy2015年過世後,樂迷發起了一個活動,要把Jack & Coke這款經典調酒取名為「The Lemmy」向他致敬(坊間流傳著一則奇聞:Lemmy在世時每天要幹掉一瓶Jack Daniel’s)。我在紐約時Lemmy還好端端地活著,調酒的別名還沒問世,我只是和吧檯後的酒保說:A Jack & Coke, please.


一如《鬼店》中的設定,Bowery Ballroom的酒保各個酷冷如鬼魂,他們會轉身取來一瓶金黃色的Jack Daniel’s,倒在紅色塑膠短杯內,再咔啦一聲敲開一瓶可口可樂,嘩啦啦澆進杯中,用冰勺舀幾顆冰塊,最後再加片萊姆,一杯正宗的Jack & Cokeserve好了。


好多異鄉的夜晚,我拿著那杯黑色液體走到台前,找到熟悉的站位,身旁會默默湧現一些熟悉的臉孔,發熱的酒精在體內慢慢暈開,台上的任何一首歌,聽起來都像〈Comforting Sounds〉。




(撰文:陳德政,台南人,寫字為生,出過幾本書,沒事喜歡待在家裡,不然就出一趟很遠的門。)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注意: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